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购〔2022〕3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购〔2022〕365号)
铜陵市财政局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