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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CG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4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第一项项目概况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等文件要求,对现行《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2015〕95号)进行调整,工作范围包括市辖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现变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2019]677号)等文件要求,对现行《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2020】81号)进行调整,工作范围包括市辖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第二项质量及成果要求中的依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的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2015〕95号)形成成果,履行相关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现变更为“依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的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2020】81号)形成成果,履行相关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202442210点00分”现变更为“20244281100分

更正日期:20244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29号

联系方式:05542681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淮南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环球港后面师范学院公寓楼2号1单元2502室

联系方式:1894967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莹新(采购人代表)、丁淑娟、包彩霞(代理机构)

话:0554268135118949671519、17355401829、05547788010

五、附件

1、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