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25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1号楼10层1110
成交金额:2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 服务标准:质保及售后服务期内:1、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通过本地服务人员及电话、远程协助、在线客服等多种方式响应采购人需求;2、接到故障咨询或报修后,15分钟内完成响应,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线上+线下多种售后服务方式,保障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工作有序开展;3、免费提供平台相关技术应用和功能涉及的必要性升级,保障平台功能持续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磋商小组)名单:赵军、姚琴、孙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项目 |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9日 |
2 | 心理健康云服务平台 | 儋州市皮肤性病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2日 |
3 |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网络云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8日 |
4 | 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 常德市康复医院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5 | 心理健康云服务平台 | 海口市皮肤性病和精神病防治所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16日 |
6 | 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项目 |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21日 |
7 | 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项目 |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25日 |
8 | 心理健康管理平台系统 | 广东丰德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3日 |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1758号
联系方式:18005620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
联系方式:18511663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51166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