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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2520240037

二、项目名称: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迎驾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迎驾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迎驾文旅集团办公楼二楼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42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为了适应新时代大规模干部培训(干部异地培训)工作的需要,现采购培训用车租赁服务,主要用于邀请外地培训教师来回接送、保障教学出行等。

服务要求:租赁服务车辆保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用车单位的要求足额投保,在租赁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等情况,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所租赁车辆应有的齐全有效的证件(如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保单等),租赁车辆确认后采购人有权核验上述证件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数量满足采购人随时用车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海洋、许刚、程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33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502934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霍山县委党校

   址:霍山县高桥湾路188号

联系方式:0564-5025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成武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轮报价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